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:以下業者可免依商業登記法辦理商業登記
一、攤販。 二、家庭農、林、漁、牧業者。 三、家庭手工業者。 四、民宿經營者。 五、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。


適用商業登記法的範圍如下:
商業登記法所稱商業,謂以營利為目的,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。
公司分為無限公司、有限公司、兩合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。
一、攤販。 二、家庭農、林、漁、牧業者。 三、家庭手工業者。 四、民宿經營者。 五、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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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與商業有何不同?公司係指依公司法規定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,股東就其出資額負責(無限公司除外);而商業登記法所稱之商業,也就是一般所指的商號(行號),是指以營利 為目的之獨資或合夥經營事業,負責人或合夥人負無限責任。而公司與商號雖然均是以營利為目的,二者除了名稱不同之外,所依據之法源、組成分子之責任負擔亦 不相同。 |
設立工作室,是否需要辦理商業登記?設立工作室,若非屬商業登記法第5條規定得免登記之小規模商業者,均應依法辦理商業登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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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店未辦理商業登記,即對外營業,該如何處置?擔任商號負責人有無資格限制?1. 負責人應以自然人為主 |
商店未辦理商業登記,即對外營業,該如何處置?按商業登記法第4條規定:「商業除第5條規定外,非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,不得成立。」及第31條規定:「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 法律行為者,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命行為人限期辦妥登記;屆期未辦妥者,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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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,是否等同取得商業登記?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係由稅捐稽徵機關就所管營業登記事務所核編,並不等於已辦理商業登記。第31條規定:「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,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命行為人限期辦妥登記;屆期未辦妥者,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 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。」,因此,非屬商業登記法第5條所列之小規模商業,未辦妥商業登記前請勿開業,以免違反前述規定。 |
有關網站經營者透過網站提供商品販或服務,各須辦妥何項業務之登記?應用電腦網路從事商品販售貨提供服務,應依其實際銷售之產品,辦理該類產品之批發業、零售業之登記,或依所提供服務內容性質,登記適宜之營業項目,如第二類電信事業、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、一般廣告服務業…等。 |